罗健平诈骗罪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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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闽刑初号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罗健平,曾用名罗青平,男,年8月16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户籍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年11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厦门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林志伟、张民国,上海协力(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思检公诉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健平犯诈骗罪,于年6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罗健平及其辩护人林志伟、张民国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年1月,被告人罗健平谎称可以帮助被害人李某将其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朋友曾某1、曾某2办理取保候审,并以所谓的“找领导跑关系”为由向被害人李某索要钱款。被害人李某信以为真,分别于年1月18日、年1月22日在威斯汀酒店停车场两次给予被告人罗健平现金共计人民币万元(以下币种均同)。事情败露后,被害人李某向被告人罗健平讨要上述款项,未果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年11月12日,被告人罗健平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但到案后否认上述事实。

为支持指控,公诉人当庭讯问了被告人罗健平,并出示、宣读了被告人罗健平的庭前供述、辩解,被害人李某的陈述,证人苏某、陈某1、陈某2、彭某、王某、侯某、陈某3、何某、赵某、汪某、殷某、张某、连某等人的证言,辨认笔录、民事法律文书、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经侦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律师委托手续,搜查笔录、扣押清单、电子数据勘验、检查笔录、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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