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我县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摸清我县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和排放水平,建立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在年12月31日前,我县需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新购置及转入我县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30日内完成申报登记。请您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以便于工程机械的正常使用。年1月1日起,未登记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不能在我县开展工程作业。
一、登记对象及登记信息
全县范围内: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暂不纳入本次登记范围: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未安装于机械、设备或车辆的独立发动机;安装于船舶、火车或飞机的机械,或具有机动车牌照的车辆;只作军事用途的机械、设备或机动车;作为货物或商品流转的机械。
此次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信息主要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出厂日期等基本信息,所有人或使用人名称(可为单位或个人)、联系方式等登记人信息,排放阶段、机械类型(按用途分)、燃料类型、污染控制装置等技术信息,以及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标签等。
二、登记方式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在手机